發票制度(合格請款單等保存方式)的導入

發票制度將於2023年10月1日開始導入,預計會影響到許多法人以及個人事業主,因此本次文章要向各位介紹該制度的概要。

一、發票制度是什麽
發票制度(合格的請款單等保存方式)是指,在進行消費稅的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扣除銷項稅額)時使用的「合格請款單」。合格請款單是「賣方告知買方正確的適用稅率及消費稅額等的手段」,也是記載一定事項的請款單或出貨單等類似的文件。

二、發票制度導入後的影響
發票制度對免稅營業人(年間的應稅銷售額未滿1,000萬日圓,且被免除課徵消費稅的的事業體)及與免稅營業人有業務往來的營業人特別會被影響。
出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以及進貨(或接受勞務)的情況下,將會產生的主要影響如下:
(1)出售的情況下
①只有消費稅的課稅營業人才可開具合格請款單,免稅營業人則無法開具合格請款單。如果免稅營業人希望開具合格請款單的話,則必須向稅務署遞交「消費税課税事業者選択届出書(消費稅課稅營業人選擇申請書)」變更為課稅營業人。
本來有許多免稅營業人需要繳納消費稅,但因免稅制度所以才不需要繳納。變更爲課稅營業人後就必須繳納消費稅。
②如果繼續作爲免稅營業人的話,相比出售同一商品的課稅營業人,如果不將消費稅的部分用來降低價格,商品則有可能無法順利銷售。
(2)進貨的情況下
關於進貨,如果想獲得消費稅的扣抵額(進項稅額),需要向可開具合格請款單的公司進行購買。從免稅營業人處購買與課稅營業人相同產品時,如果消費稅的部分未被用來降低價格的話,實屬損失。

三、關於爲了發行合格請款單的註冊手續
原則上來說,爲了於2023年10月1日註冊完畢,您必須於2023年3月31日前遞交註冊申請書。但如果在2023年4月1日之後提出申請,則可能會因為審查所需要的時間而導致註冊延遲,還請多加留意。

(資料提供:台湾新聞社/作者:吉田浩之 黑澤事務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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