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就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不動產登記所需的住民票和印章證明。

在日本進行不動產登記時,必須使用的檔是公共機構發行的住民票和印章證明。
不動產登記權利人必須提交住民票。住民票上列出的權利人的地址和姓名將記錄在房地產登記簿(描述房地產及其所有者的官方文件)中。並且有不動產登記義務的,必須提交印章證明。房地產登記負責人必須在登記時在文件上加蓋登記印章。

印章證明書是證明文件上顯示的印章已經註冊的文件。文件上印有註冊印章的印記、註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別、地址、簽發日期和市町村長的姓名。在實際登記時,會以“登記產權證(登記識別信息)、印章證明書、登記印章”三點作為判斷義務人身份的依據。但居民登記制度和印章證明是日本獨有的,台灣和韓國是唯一像日本一樣由公共機構發行住民票和印章證明的國家。

台灣人在日本登記不動產時,權利人可以通過在台灣戶籍簿(其中列出權利人的地址、姓名和出生日期)中添加日文翻譯,在台灣地址進行登記。此外,義務人還需要台灣印鑑証明書、翻譯件和註冊印章。因此,可以說台灣人在日本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時準備所需文件的難度並不高。

那麼問題來了,沒有居民登記制度和印章證明書的居住在海外的外國人在日本買賣不動產需要什麼樣的證件呢?結論是需要一份宣誓書。

在公證人在場的情況下,本人寫下自己的住址、姓名、出生日期、簽名等,經過公證人認證的宣誓書成為代替住民票和印章證明書的文件。日本的不動產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法)是在住民登記制度、戶籍制度、印章登記制度等日本特有製度的前提下建立和發展起來的,並沒有考慮到海外在住的外國人,實際上此類情況也不多。但是,近年來參與登記的居住在海外的外國人大幅增加,因此在必要的資料、內容確認、溝通等方面需要格外注意。

最後、關於日本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如果還有疑問請聯繫我們。

(資料提供:台灣新聞社/本文作者:吉田浩之 黑澤事務所所長)

© Copyright 2016 . 81886日台不動產
Top